《登革热诊断标准(WS 216-2008)》于2008年发布,作为诊断登革热的依据,为该病的防治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登革热病例病原学早期快速诊断、临床表现、疾病转归、病例管理的研究取得很大进展。快速、特异、敏感的实验室诊断方法可以使用简单的仪器设备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检测出结果。近年来,世界卫生组织对登革热的严重性诊断提出了全新的分类,提出重症登革热的概念,方便临床管理。基于以上情况,结合当前登革热热流行病学、临床诊断与治疗、实验室检测技术最新进展,对登革热诊断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增加发病5天内的登革病毒NS1抗原检测阳性作为临床诊断的指标之一。主要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登革热诊断,治疗和防控指引(2009)》中指出,登革病毒NS1抗原在初次和二次感染的病人血清里以免疫复合物的形式存在,在疾病的早期具有较高的浓度,发病后9天内可以仍然可以检测到,较核酸检测时间长。世界卫生组织2012年发布的《登革热临床管理手册》中已经将检测到登革病毒NS1抗原作为登革热实验确诊的依据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在《登革热防控全球战略(2012-2020)》中再次指出,登革病毒NS1抗原快速检测可以作为登革热的常规检测方法,可以在初级卫生保健中心,区域中心和参比中心开展检测。目前,
国外已有多个商品化试剂盒用于检测登革病毒的NS1抗原。
将原标准临床诊断病例中“登革出血热”和“登革休克综合征”删除,新增加“重症登革热”条目,其临床表现的内容也相应进行修改,调整为“具备严重出血、重要脏器严重损伤、休克中任一项。”
增加重症登革热的高危人群和早期识别重症登革热的预警指征。主要依据为: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了《登革热:诊断、治疗、预防控制指南》,对登革热的严重性诊断提出了全新的分类,提出重症登革热的概念,将“登革出血热”和“登革热休克综合征”重新整合,方便临床管理。
相关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