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变性燃料乙醇》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GB
18350-2013《变性燃料乙醇》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0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6
电子邮件:renyb@sac.gov.cn
传 真:(010)82260657
2016年9月5日
附件:
《变性燃料乙醇》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pdf
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