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及其合金 |
纯度 |
纯度的其它表示方法 |
金及其合金 |
375 |
9K |
585 |
14K |
750 |
18K |
916 |
22K |
990 |
足金 |
铂及其合金
|
850 |
— |
900 |
— |
950 |
— |
990 |
足铂,足铂金,足白金 |
钯及其合金 |
500 |
— |
950 |
— |
990 |
足钯,足钯金 |
银及其合金 |
800 |
— |
925 |
— |
990 |
足银 |
注1:24K的理论值为1000‰。
注2:“足(金、铂、钯、银)”是本标准规定的首饰产品的最高纯度,是指其贵金属含量不低于990‰。 |
4.2
首饰配件材料的纯度应与主体一致。因强度和弹性的需要,配件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4.2.1 金含量不低于916‰(22K)的金首饰,其配件的金含量不得低于900‰。
4.2.2 铂含量不低于950‰的铂首饰,其配件的铂含量不得低于900‰。
4.2.3 钯含量不低于950‰的钯首饰,其配件的钯含量不得低于900‰。
4.2.4 足银首饰,其配件的银含量不得低于925‰。
4.3 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所含有害元素应符合GB 28480的规定。
二、第7章更改为:
7.1贵金属首饰命名内容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命名名称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
示例1:18K金红宝石戒指
示例2:Pt900钻石戒指
7.2贵金属材料及纯度的命名依据表1的规定。
7.3贵金属首饰品种的命名依据QB/T 1689的规定。
7.4镶嵌宝石的鉴定及命名按照GB/T 16552、GB/T 16553、GB/T 16554、GB/T 18781、GB/T
23885进行。镶嵌首饰上的宝石,其品质分级作为参考级别。
三、表B.1更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