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第1章“范围”中增加: f)额定热负荷符合a)、b)、c)规定,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的集烹饪、吸排油烟、烘烤、消毒(保洁)、贮物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集成式燃气灶具。 二、第4章“产品分类”4.2.1节中增加: ——JJZ表示集成式燃气灶具 附件: 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doc
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第1章“范围”中增加: f)额定热负荷符合a)、b)、c)规定,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的集烹饪、吸排油烟、烘烤、消毒(保洁)、贮物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集成式燃气灶具。 二、第4章“产品分类”4.2.1节中增加: ——JJZ表示集成式燃气灶具 附件: 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