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 985-2018);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HJ 986-2018);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
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HJ 988-2018);
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HJ 989-2018);
以上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