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 |
|
标准编号:HJ 988-201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本标准同样适用于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 |
|
|
|
英文名称: |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flat glass industry |
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18-12-04 |
实施日期: |
2019-03-01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 |
出版社: |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
|
|
|
|
|
|
客服中心 |
有问题?找在线客服 |
|
|
|
|
温馨提示:标准更新替换较快,请注意您购买的标准时效性。 |
|
|
|
|
必备软件下载 |
Adobe Acrobat Reader 是一个查看、
阅读和打印PDF文件的最佳工具,通
过它可以查阅本站的标准文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