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GBZ 59-2010)自颁布实施以来,在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中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修改诊断原则
以“肝功能试验指标异常”为诊断起点,并强调靶系统为消化系统。
二、修改和调整部分分级指标
删除了急性中毒中“轻、中、重度黄疸”表述,调整了部分肝功能试验指标。
三、修改附录内容
增加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定义、亚急性中毒的定义与处理、严重上消化道出血的判定标准、常规肝功能试验指标;调整了B型超声声像异常描述;补充了常见肝脏毒物种类;简化了鉴别诊断;删除了临床救治部分。将临床肝病诊断标准、实验室及辅助检查指标和方法纳入标准修订和更新,使诊断标准更有科学性。将治疗原则及处理原则列入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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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通〔20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