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5部分:交通》(GB/T 34680.5-2022)(以下简称《智慧交通评价指标》)近日经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
《智慧交通评价指标》在充分参考GB/T 34680.1《智慧城市 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GB/T 33356《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相关指标设计思路和设计原则基础上,聚焦智慧交通这一关键领域,构建形成系统、科学、合理的智慧交通评价指标体系。
该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交通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描述了评价指标说明和指标权重,适用于指导开展智慧城市交通建设发展和服务水平的评价。智慧交通评价指标共涉及4个一级指标评价要素,包括13个二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该标准对21个三级指标的内涵、量化方法等内容分别作出了说明,是评估城市智慧交通应用与服务水平的主要依据。
智慧交通评价指标是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交通的建设水平和能力直接反映了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同时也反映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规模化的应用水平。《智慧交通评价指标》的发布与实施,将有助于为智慧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单位提供方向性指引和重要抓手,通过“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引导各地方总结建设成效、经验教训,明确进一步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优化资源利用、提高建设质量,推动智慧交通相关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