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国家海洋局印发《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即日起施行。《细则》对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建立海洋标准化三级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基础。
《细则》明确,海洋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立项以海洋标准化规划及标准体系为依据,一般采取集中立项申报、审查和分批下达年度计划的方式实施。管理部门于每年一季度启动下一年度标准项目的申报。
对海洋标准的审批和发布,《细则》也作了规定。海洋国家标准经国家海洋局审核同意,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布。标准发布后,相应的海洋行业标准即行废止。海洋行业标准由国家海洋局审批、编号和发布公告。海洋行业标准发布后,由管理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