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由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山西省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和陕西西部资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地方标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列标准经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并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项标准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1部分:总体框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2部分: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3部分:公共信用信息交换规范》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4部分: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规范》四个部分组成。标准规定了平台建设中交换接口技术、征集数据项、数据共享等相关参数和具体要求,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进行了统一规范。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我国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相互兼容并有机衔接,同时又结合了我省的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标准实施后,不仅对支撑、规范和带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各级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化工作也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