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委今日公布《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及安装维护标准》(DBJ 50-253-2017),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针对住宅电梯配置、选型、安装及维保的强制性地方标准。
该标准在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基础上,增加了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宜设置电梯的要求。这样既保证了标准的前瞻性,又在兼顾重庆地区实际情况的同时,为后续《住宅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后,更为严格的电梯设置要求的实施,提供一个合理的市场过渡和适应期。
针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现状,电梯作为人员救援救护通道的作用日益突出,尤其是重庆地区住宅多以20-40层的高层建筑为主。该标准要求新建高层住宅建筑中,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并给出技术参数,同时要求至少应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
该标准还规定了住宅电梯的最低性能,即额定载重量、运行速度,要求高层住宅建筑中,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kg,并按不同电梯运行级别(舒适、正常、经济),给出了电梯数量和规格的相应技术要求和计算方法。
针对电梯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该标准提出,安装在同一住宅内的多台电梯设备宜由同一维护单位进行维护,并明确可以立即启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的电梯故障条件。
重庆市城乡建委表示,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住宅电梯配置数量不足,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引起的电梯故障多、滞留时间长等问题,对保障电梯配置合理、运行安全和高效,提高住宅功能和居民生活质量有着积极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