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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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HJ 945.4-2026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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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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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园区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制订需求与分类、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效益和可行性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和规范地方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针对某一具体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可参考本标准确定其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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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s for centralized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industrial parks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060.99有关水质的其他标准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发布日期: |
2026-04-07 |
| 实施日期: |
2026-09-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77天 |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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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制订需求与分类、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效益和可行性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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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4月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 年9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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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2
5 技术路线3
6 标准制订需求与分类4
7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5
8 标准实施的效益和可行性分析9
9 标准的文本结构及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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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中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65 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
HJ 945.2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 945.3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 97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
3 术语和
HJ 108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
HJ 1297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
HJ 1405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 号)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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