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标志、使用条件、产品分类、要求、试验分类、试验方法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标称电压为1000V以下配电系统中用于自动调节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输出容量的控制器。控制器分为以下几种:1、用于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内部自动控制投切并联电容器组的控制器;2、用于连接若干个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的控制器以实现综合调节无功输出容量的控制器;3、用于同时控制投切并联电容器组和外部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的控制器。
本标准也适用于连接若干其他能够输出容性无功的成套装置中的控制器以实现综合调节无功输出容量的控制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