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1部分:基础术语 |
|
标准编号:WS/T 10011.1-2023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中基础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 |
|
|
|
英文名称: |
Standard of terms commonly used in public health testing and evaluation laboratories Part 1:Basic terms |
替代情况: |
部分代替:WS/T 455-2014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1公害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
提出单位: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归口单位: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起草人: |
周永林、周长美、吉文亮、胡小键、邹晓莉、韩见龙、刘祥萍、徐虹、刘德晔 |
|
|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WS/T 10011《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的第1部分。WS/T 1001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基础术语;
——第 2 部分:理化检测;
——第 3 部分:微生物检测;
——第 4 部分: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第 5 部分:分子生物学检测。
本文件部分代替WS/T 455—2014《卫生检测与评价名词术语》,与WS/T 455—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条目“量方程”(见 3.10)、“实验室”(见 3.29)、“检验检测机构”(见 3.30)、“资质认定”(见 3.31)、“资质认定评审”(见 3.32)、“方法验证”(见 4.11)、“方法确认”(见 4.12);
b)更改了条目“采(抽)样”定义(见 4.3,2014 年版的 2.1.2.3、2.1.2.4)、条目“验证”定义(见 4.9,2014 年版的 2.1.2.10)、条目“确认”定义(见 4.10,2014 年版的 2.1.2.11)。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永林、周长美、吉文亮、胡小键、邹晓莉、韩见龙、刘祥萍、徐虹、刘德晔。
本文件及其所部分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 年首次发布为 WS/T 455—2014,2023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
|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量和单位1
4 检测(测量)和检测(测量)结果5
5 检测、测量的计量量值溯源和标准物质、质量控制样品的应用 11
参考文献20 |
|
|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卫生健康标准编写指南(国卫健标委函﹝2021﹞1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