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化学原药(异丙安替比林)生产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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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3193-201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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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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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规定了医药化学原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成果、持续改进等。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内医药化学原药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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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Pharmaceutical and chemical industry(propyphenazone)and trade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28 |
实施日期: |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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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逯之玮、梁明杰、孟圆圆、张颖、梁维、张建防、马永、刘凯、韩充、张荣利、李俊才、宋尚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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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逯之玮、梁明杰、孟圆圆、张颖、梁维、张建防、马永、刘凯、韩充、张荣利、李俊才、宋尚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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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0-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16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98号)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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