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师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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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03/T 269-2022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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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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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全科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分类,及其专业技术能力的评价内容、评价流程和评价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辖区内西医领域的全科医生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工作的开展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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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uideline for the evluation of general practioners professional competences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14 |
实施日期: |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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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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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
起草人: |
李创、吴华、李阳、方添栋、陈澄、李树然、张永建、赖金明、孙文民、王昆、洪玉纯、文艳红、郑燕萍、陈晓敏、张立恒、周惠尔、练志芳、陈庆奇、张升超、彭琪、吴伟、叶斌、梁成竹、陶水英、蔡祖祥、朱旬、孙中礼、王素平、曾翠、陈志颖、徐锐、许岩、白冰、杨旭、蒋真、夏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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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创、吴华、李阳、方添栋、陈澄、李树然、张永建、赖金明、孙文民、王昆、洪玉纯、文艳红、郑燕萍、陈晓敏、张立恒、周惠尔、练志芳、陈庆奇、张升超、彭琪、吴伟、叶斌、梁成竹、陶水英、蔡祖祥、朱旬、孙中礼、王素平、曾翠、陈志颖、徐锐、许岩、白冰、杨旭、蒋真、夏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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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专业技术能力分类 1
5 评价内容 2
51 资质要求 2
52 评价指标体系 3
6 评价流程 3
7 评价管理 4
附录 A(规范性) 全科医师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5
附录 B(规范性) 全科医师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表 11
参考文献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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