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住院病历质量评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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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403/T 513-2024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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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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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妇幼保健住院病历的质量评价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妇幼保健住院终末及环节病历(含电子病历)的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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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 of inpatient medical records of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52项标准文件的通告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0标准化、质量管理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120质量 |
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实施日期: |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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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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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等 |
起草人: |
钟巧、吴波、许美、吴培凯、吴旭生、黄娟娟、苏俊、曾芳、孔庆慧、刘天钊、陈瑜、林志丰、孙毅、周青、吴轶赟、李珣、赵玲、古凤仪、赵墨、杨冰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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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巧、吴波、许美、吴培凯、吴旭生、黄娟娟、苏俊、曾芳、孔庆慧、刘天钊、陈瑜、林志丰、孙毅、周青、吴轶赟、李珣、赵玲、古凤仪、赵墨、杨冰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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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 3
41 总体要求 3
42 评价规则 3
43 单项否决项 3
44 病历评价内容及分值 5
参考文献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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