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测量工作,现批准《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 1157-2021)
以上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3-1993)在相应的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