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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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1157-2021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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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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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的原则和技术要求,包括测量目的和要求、测量实施、测量记录和报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源外围环境监测以及应急监测中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的测量,其他环境 γ辐射剂量率测量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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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measurement of environmental gamma radiation dose rate |
替代情况: |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3-1993)在相应的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
实施日期: |
202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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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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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环境?辐射剂量率的测量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监测中γ辐射剂量率测量目的和要求、测量实施、测量记录和报告、质量保证等技术要求。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3—93)首次发布于 1993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次要源”“重要源”和“中等性质的源”的表述;
——明确了连续测量相关要求;
——增加了测量步骤和测量原始记录表;
——增加了环境γ辐射剂量率计算公式,删除了“剂量估算”内容。
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3—93)在相应的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3 月 1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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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测量目的和要求2
5 测量实施 3
6 测量记录和报告5
7 质量保证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环境 ? 辐射剂量率测量原始记录表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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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009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
HJ 1128 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JJG 393 便携式 X、 γ辐射周围剂量当量(率)仪和监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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