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公告 2018年第68号
为适应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调整需要,现将商务部涉及屠宰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调整为农业行业标准。 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SB/T 10396-2011)等65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统一调整为农业行业标准,标准归口部门由商务部调整为农业农村部。上述标准代号由SB/T改为NY/T,标准编号见附件。调整后的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原标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等65项农业行业标准目录.doc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2018年9月30日
为适应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调整需要,现将商务部涉及屠宰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调整为农业行业标准。 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SB/T 10396-2011)等65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统一调整为农业行业标准,标准归口部门由商务部调整为农业农村部。上述标准代号由SB/T改为NY/T,标准编号见附件。调整后的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原标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等65项农业行业标准目录.doc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2018年9月30日
出处:http://ltfzs.mofcom.gov.cn/article/swfg/swfgbi/201810/201810028010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