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49-2015);
二、《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50-2015);
三、《固体废物 镍和铜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51-2015);
四、《固体废物 铍 镍 铜和钼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52-2015);
五、《水质 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3-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