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红外光学玻璃》等5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经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及公示,我局决定废止《红外光学玻璃》(DB42/T 863-2012)等5项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地方标准清单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经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及公示,我局决定废止《红外光学玻璃》(DB42/T 863-2012)等5项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地方标准清单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