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标准《绿色工厂评价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于近日正式发布,该标准由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起草,旨在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大力推进海南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实施《“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有序推进海南省绿色工厂评价工作,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标准制定过程中,获得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及当地大专院校、企业大力支持。标准按照GB/T
36132《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整体框架及各项指标,遵循一致性、先进性以及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总体结构与《通则》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则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绿色化、环境排放、绩效等7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标准综合绩效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体现了海南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引领性。与《通则》相比,标准增加了土壤及地下水、生态保护、环境风险管理等二级指标,绩效指标部分增加了海南省七大产业相应的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指标的基准值和标杆值,评分表在《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基础上进行了优化整合,提升了操作性。开展绿色工厂创建、评价的技术文件,细化了判定准则、评分方法,充分满足可操作性要求。
标准发布前企业自评价结果显示,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体现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差异性。标准实施预计将有力推动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产业绿色发展,具有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