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简称《规范》),自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原铁道部发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铁建设〔2007〕108号)和《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四电部分)》(铁建设〔2009〕126号)(简称《指南》)同时废止。国家铁路局有关专家就相关问题做了专家解读。
一、国家铁路局出台《规范》的背景是什么?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铁路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至2019年年底,中国铁路营业历程达到13.9万公里,其中高铁3.5万公里。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在铁路大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总结原《指南》使用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指南》进行修订完善,转化并出台《规范》,更好地满足我国铁路高质量发展要求。
我国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和勘察设计等前期阶段,主要依据铁路行业造价标准进行估算、概算和预算的编制,施工阶段依托工程量清单平台进行施工结算。《规范》是连接设计前期与市场交易期的桥梁,为铁路建设搭建了一个公平交易的平台,前期后期有机衔接。通过明确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构成和工程界面划分,进一步明晰子目工程(工作)内容,使铁路建设市场承发包双方准确界定所应承担的风险,这对铁路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十分重要。
铁路工程专业多、设计深度有差异。《规范》对原《指南》的清单子目、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内容,按照突出重点、体现价值、粗细适中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删除了不适用的子目,补充完善了大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适用性。
二、《规范》在铁路工程造价标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铁路工程造价标准体系由办法规则、费用定额、专业定额和价格信息组成,《规范》属于办法规则类标准,统一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和方法,是铁路工程承发包双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
多年来,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在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也可以说,中国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在工程前期,依据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编制预可研、可研和设计阶段的投资预估算、估算和设计概预算,经审查确定投资规模;在工程交易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发包价格,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能力、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自主报价,充分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工程施工期,依据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已完工程量验工计价,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价款调整。《规范》紧密围绕建立公平、公正铁路建设市场环境的需求,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构成和工程界面划分,进一步明晰子目工程(工作)内容,有利于铁路建设市场承发包双方在工程交易期和工程施工期准确界定所应承担的风险,维护铁路市场秩序。
三、本次《规范》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
《规范》与《指南》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更加全面。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表,根据铁路工程发展需要新增灾害监测和旅客站房2节。首次将旅客站房部分纳入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增加了取弃土场处理、绿色防护、生态护坡、降噪声工程、隔声窗、污水处理站、人行天桥、立交桥综合排水、便桥、缆索吊、利用隧道弃方等缺失清单子目。增加了营业线施工配合费、加强超前地质预报费用等计列说明
二是公平公正。将工程量清单编制分为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明确综合单价组成和内涵,明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调整由合同约定,体现责任对等、风险共担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优化清单子目设置,协调清单子目深细度,既满足现场实际计量计价要求,又兼顾铁路建设管理的实际状况。
三是规则明确。对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规定了招标、投标两个阶段使用的20种表样及填写要求,并分别对其进行冠号。针对站后专业子目划分特征过多、子目层级不统一等问题,对站后专业子目的深细度进行了统筹优化。针对工程界面划分不明晰、清单实施过程中易出现纠纷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界面划分。
四是推陈出新。体现新型桥梁施工技术,补充箱梁支架、箱梁移动模架、箱梁移动支架、悬索桥条目。根据桥梁施工技术发展需求,对墩台子目按墩高重新分类。对于目前已普遍使用的新式门型墩进行子目细分。推广运用大型机械化设备,补充了大型机械安拆与调试子目。根据新技术新标准及智能化管控要求,增加了隧道TBM、盾构法施工,CPIII测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监控系统,六氟化硫监测报警系统,电力系统直采直送、车辆5T及车号自动识别设备等清单子目。
五是简洁适用。优化清单子目编码规则,减少编码位数,清单编制更加方便简洁。针对旅客站房专业的特殊性,增加了旅客站房综合单价组成及旅客站房未编码子目可根据项目所在地具体情况调整的规定。解决了现场纠纷较大的问题,例如,将现场争议较大的土石方增运费纳入土石方开挖子目,并明确各子目运输起讫点,计量计价更为简洁明晰;对市场争议较大的隧道超挖和预留变形量回填问题,单独设置清单子目并明确规定了计量原则;对西南山区反映突出的汽车运输便道类别划分问题,根据便道修建复杂程度进行细分。
四、《规范》的编制如何体现各方诉求?
编制前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通过现场走访、研讨会、问卷等形式,收集建设、设计、施工各方意见数百条,通过文献分析、对比研究、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意见进行了归类整理,相关内容纳入规范。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参建各方的意见,共征集45家单位千余条意见,在处理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组织召开了数次讨论会及统稿会,最终采纳意见570条,充分听取和考虑了各方的诉求。
五、在建立公平、公正铁路建设市场环境方面,《规范》作了哪些规定?
为营造公平、公正铁路建设市场环境,《规范》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区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体现责任对等、风险共担原则。
二是补充完善“术语”章节,明确“暂列金额”“材料费”“价外运杂费”“填料费”“一定范围内风险费用”等概念具体内涵,避免双方对清单的理解出现偏差。
三是在满足现场实际计量计价要求、方便工程建设管理的基础上,优化清单子目设置,明确工程界面划分,着力减少合同纠纷。
六、《规范》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国家最新环保要求?
《规范》提倡更新理念,推进绿色节能环保。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用地效率,体现环保、集约、节能等建设管理要求,增加了临时场站租用土地、青苗补偿、复垦绿化、取弃土场处理、环保工程、绿色防护、生态护坡、垃圾清运、降噪声工程、隔声窗、污水处理站等清单子目,通过清单将生态修复、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的理念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