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GB/T 39668-2020《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
二、标准制定背景
截至2019年底,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实现了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总数达5206家,有效推动创新和创业的有机结合,孵化器内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1.7万家,拥有有效知识产权56.3万件;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进一步发挥,在孵企业吸纳人员达294.9万人,吸纳应届毕业大学生26.5万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在孵企业总收入达8218.9亿元,R&D经费支出近704.9亿元。当前,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各地推动“双创”工作的基础设施。
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显著增加的同时,仍存在偏重孵化载体规模,服务供给水平不高,高成长企业培育能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有效解决孵化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国家级孵化器朝着规范化、体系化、专业化方向迈进,亟需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从技术层面对孵化器组织机构、服务人员、场地及设施设备、制度建设、服务流程、服务内容、评价与改进等进行规范,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规范建设、运营,保障孵化的服务质量。
三、标准主要内容
《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服务保障、通用服务流程、服务提供、评价与改进7个部分,适用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其它形式的创业孵化机构可参照使用。标准主要内容有:
一是准确定义了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的相关术语。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在孵企业”“毕业企业”等日常通用的表达方式进行了准确释义和规范,确定了中英文的对照译法。
二是规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保障的相关内容。从运营基本条件的角度,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管理机构、服务人员、场地及设施设备,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性要求。如对运营管理机构要求必须具备专业服务队伍,设立承担创业辅导服务、技术创新服务、投融资服务、推广与对接服务、商务服务等职能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体系,并持续改进。又如对场地及设施设备,要求孵化器应有一定规模的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并根据在孵企业需求提供专用场地、公共服务场地及设施设备。为特定产业技术领域的在孵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专业孵化器,应向在孵企业提供满足其研究开发、产品试制、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需求的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三是规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的相关要求。根据孵化器的服务实际,给出了企业招募、申请受理、评估筛选、协议签订、孵化策划、孵化实施、毕业或劝退、毕业跟踪全过程的通用要求,详述了创业辅导服务、技术创新服务、投融资服务、推广与对接服务、商务服务、物业服务等具体服务的内容和服务流程。
四是规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此部分对科技部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简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有效补充,从投诉处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内容、持续改进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监督服务的质量。此外,附件中编制了标准化工作表格,推荐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参考使用。
四、标准实施意义
《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依据《办法》基本要求制定,结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引导方向,对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行为,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身组织、人员与制度建设,提高孵化服务质量,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助力科技创新创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了科技企业孵化服务无标可依的现状。《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作为创业孵化行业的第一个国家标准,将引导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规范孵化服务行为,提高孵化服务质量,做到“规范运营、全程服务、保障质量”;指导新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搭建基本服务构建和组织体系,快速建立标准化的科技创业孵化服务流程。
二是提高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质量和孵化效率。以标准为抓手,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行为;以标准为基准,促进孵化服务不断创新;以标准为手册,持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有效地支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逐步搭建“双创”服务的标准体系,为培育我国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提供保障,为加强我国科技创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为打造“双创”升级版贡献科技的强大助力。
相关链接:国家标准公告 2020年第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