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解读》正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背景
太阳镜属于眼镜的一种,也称遮阳镜或墨镜。人在阳光下通常依靠调节瞳孔大小来调节光通量,当光线强度超过人眼调节能力时,就会对人眼造成伤害。所以在户外,特别是在阳光强烈的地区或季节,需要采用遮阳镜来遮挡阳光,以减轻强光对眼睛造成的伤害。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太阳镜生产企业数量超过600家,主要集中在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地。此外,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太阳镜生产基地,全球超过75%的太阳镜产品在中国制造。
太阳眼镜产品涉及人眼视力健康和防护,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太阳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除了眼镜专业店销售太阳镜外,百货商店、批发市场、超市、饰品店、玩具柜和文具店等都有销售。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商平台的销售更是增速惊人,但遍布众多三无产品和价廉质劣产品,存在巨大隐患。
随着眼镜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现行行业标准QB
2457-1999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如行业标准中未包含梯度着色太阳镜、偏振太阳镜等,因此,制定太阳镜国家标准非常必要和迫切。
二、目的和意义
太阳镜是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视力健康和防护的重要产品,不合格的太阳镜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劣质产品会对人眼造成一定伤害,直接损害消费者的视力健康和行路安全。
新制定的《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是国内首个规定太阳镜产品健康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界定了太阳镜和太阳镜片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光学特性和交通信号识别等安全健康要求,规范了产品标识。标准的颁布实施对指导太阳镜生产企业进行科学生产,提升国内太阳镜产品质量,促进眼镜行业健康发展有着深远意义,对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及使用太阳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三、主要内容
规定了太阳镜产品的光学特性,如:球镜度、散光度和棱镜度等,有效保障了消费者视力健康。
规定了太阳镜产品的光透射比性能,如:可见光透射比和紫外透射比,并对明示指标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了交通信号识别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太阳镜的使用安全。
太阳镜产品的物理机械和安全性能,如:耐光辐照、阻燃性、包覆层性能、镍析出等性能,可有效保证太阳镜的使用。
规定了太阳镜产品标识遵守的基本原则,规定了产品或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注的产品信息、分类、使用说明、安全警示内容,并明确了标识的形式。通过规范标识,可以极大提升和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太阳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