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录工作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它的发展与完善对于公正地选拔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提高管理国家事务的成效具有重要意义。丽水作为开展公务员考录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试点,在精准科学和防控风险上下功夫。12月29日,丽水市人事考试院和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制定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工作规范》(DB3311/T
162─2020)丽水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月29日起实施。
该系列标准分为通用要求、笔试和面试三个部分。其中,《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工作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涵盖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试用等9个环节,把涉及考录的所有工作纳入其中,涉及术语和定义、总则、组织保障、工作管理、档案管理、监督与改进等6个方面。《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工作规范
第2部分:笔试》涉及组织保障、资源配备、试卷管理、考场设置和笔试实施要求等方面;《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工作规范
第3部分:面试》涉及组织保障、资源配备、试卷管理、考场设置与管理和面试实施要求等方面;笔试和面试部分系统梳理出了考录每个环节的基本流程、工作环节和注意事项,通过“标准化流程图+文字说明”的形式,明确了环节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规范等要求。
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公务员考录管理,促进行政管理科学化发展,提高公务员招录系统的运行效率,推动新时代公务员考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