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价格亲民、使用便利,但易对交通秩序产生冲击、引发交通事故,这种矛盾一直是社会争议的焦点。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作为国家强制标准正式实施,说明全社会至少从产品制造的角度对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达成了共识,但大家所担心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问题,会随着新标准的实施迎刃而解吗?显然并非如此。
新标准的出台,为电动自行车是否为合标非机动车提供了更详细和准确的判别依据,也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有明确的支撑价值,但是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问题,仅靠标准是解决不了的,还需要全社会的配合。从这个角度讲,以下三个重要任务是决不能因为有了标准就疏忽甚至放弃的:
1、骑行者的安全教育问题
标准实施后,骑行者的安全教育问题将被分成两个层次:一个是合标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安全教育,另一个是不合标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安全教育。
在发达国家的交通安全对策中,自行车骑行者往往被看作是“大号”的行人,与行人相比,其行动更快速,活动范围更大,对道路空间的要求也更高,所以,对自行车骑行者的交通安全要求比对行人的要求更高。比如,在英国和美国的交通法规或者交通安全指南中,会明确告知骑行者应该穿戴的装备和配备的灯具;要求骑行者横穿马路时,要注视机动车驾驶人的眼睛,并在确信了与驾驶人有目光接触后才能开始穿越;骑行者要改变行进方向时,要先打手势示意,确信其他人看到并已经让行后才能开始改变方向。这些安全意识,除了通过安全教育灌输,没有其他办法,所以安全教育机制的设计非常重要。
目前,在我国除驾驶机动车需要通过学习和考试外,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尚未普及,并没有全国性的制度强制让自行车骑行者和行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知晓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认识道路交通控制设施,尤其是标志标线、信号灯的含义。这种制度缺陷导致了虽然我们的城市道路已经设置了一些交通控制设施,但依然被骑行者所忽视。
而针对目前不合标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安全教育问题更加复杂。尽管目前在用的不合标电动自行车会逐步淘汰,但在短期内,这些不合标电动自行车依然会上路行驶,且这个群体数量庞大。由于不合标电动自行车具有车身重、速度快等特点,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更大,针对这一群体的安全教育也很迫切。我们应该利用新标准实施的契机,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强制培训教育机制,并研究切实可行的执法机制予以配套。
整体来看,我国在骑行者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尚存在缺失,如何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持续接受交通安全规则教育和技能训练,应该被当作国家级的战略任务加以推动。
2、路权分配与交通工程配套问题
路权分配如何更好地与交通工程配套是个长久的话题。如何让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更安全地使用道路,我们首先要考虑它们的运动速度,在不同的运动速度下,人的任务承载能力和需求不同,反应距离需求也明显不同,而决定如何分配道路空间和管理速度的是交通运输系统的设计者,特别是交通工程师们。为了顺应人的能力,周全考虑人的天性,我们将道路空间划分为步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并采取了软隔离(如标线、道钉、隆声带等)、半隔离(如柔性柱和缘石等)、硬隔离(如栏杆)、结构性隔离(如护栏、绿地、抬高等)等各种措施。
因为电动自行车具有持续的动力供应,而不是像人力驱动那样有频繁的断续节奏,因此,要求骑行者能看得更远,道路线型的流畅性更好、空间更大,这就是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遇到非机动车道偏窄、视线不佳、有阻碍时愿意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的原因;在交叉口等红灯时,电动自行车的持续动力特性加上体积小所赋予的高灵活性,使之很容易就能钻入机动车之间伺机而动,就像洪水遇到阻滞时寻空溢出的效果。
不能小看这个问题,因为无论斥资修建多少道路,只要一辆“溢出”的电动自行车就足以使一大片区域的交通瘫痪。如果我们不考虑电动自行车的这些出行特性,认为单纯依靠执法就能规范其通行秩序,消耗的不仅是巨大的执法资源,也会导致更多社会问题。对于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问题,更考究和周道的交通工程是应对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
3、电动自行车的合法身份识别效率与监督问题
新标准明确给出了合标电动自行车的具体指标,但是对于海量的运动中的车辆,如何高效鉴别其是否合标又不降低通行效率是个非常难的任务。目前,对机动车的身份识别,从号牌技术到视频识别已经有了长足进步,很多国家的不停车收费系统已经支撑高速运行状态下的低成本车辆身份识别,而且越来越多的技术趋势显示,机动车出厂时自带独立的电子身份已经是大势所趋,并将随着技术进步而自然天成。但是对于造价低廉、使用数量庞大、车体可以相互交错裹成一团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来说,在运动中区分车辆是否合标是很不容易的。
就目前的技术来看,要确保一定的检查监督力度,又不会大幅降低通行效率,且尽可能地节省警力,高技术含量的车辆号牌也许是唯一可行的途径。但是,也要防范号牌造假等问题。这都是根据行业管理经验做出的基本判断,电动自行车管理需要未雨绸缪,以免引发新的问题,导致政策被动和财务浪费。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作为国家强制标准,对交通安全事业来说绝对是件好事情,但还需要做很多功课,我们需要把这个标准的出台当作攀登交通安全事业新高峰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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