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发布了一项名为《挤压糕点》的团体标准。这项看似寻常的标准,指向的却是网红食品“辣条”。
众所周知,早在今年5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对外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标准也被解读为“辣条国标”。
可正当“辣条国标”进入“收尾”阶段,行业里的大批企业却共同制定了与其内容“针锋相对”的团体标准。
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协会主办的湖南食品安全网发布的一条消息颇有深意——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各检测机构把《挤压糕点》地方标准参照《调味面制品》标准进行检测,而挤压糕点中含有必不可少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导致检测不合格。“挤压糕点”作为零食类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特点与主食类的“调味面制品”有很大的差异……
“标准里所说的挤压糕点,就是大家常说的辣条。”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湖南省休闲食品协会秘书长李意龙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挤压糕点》团体标准的主要内容参照了湖南省地方标准《挤压糕点》。
而湖南省休闲食品协会会长聂灿华在《挤压糕点》团体标准发布实施研讨会上专门强调的一点就是,“截至2018年6月以前,湖南挤压糕点的质量检测合格率为100%。”
“脱氢乙酸的主要作用是防止食物霉变,它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尤其对霉菌的抑制作用最强。”李意龙说,脱氢乙酸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一类添加剂,在糕点类食品中应用广泛。“辣条国标《征求意见稿》中不允许添加,这与我们几十年食品生产实践不符。”
本报记者查阅文献了解到,脱氢乙酸目前被许多国家用作防腐剂,美国在1949年批准其为食品防腐剂,日本自上世纪70年代也开始使用。
尽管事实如此,但有关辣条的标准分歧却始终存在。最开始是地方标准之争,如今是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之争。
本报6月7日刊发稿件《国标能否一统“辣条江湖”“南北两派”尚存意见分歧》,分析指出了辣条存在的“名称”分歧以及“零食与主食”的划分分歧。而这两大分歧背后的核心问题仍然是“添加剂”。
湖南是辣条的“故乡”,湖南的辣条生产企业始终奉行参照“糕点”标准使用添加剂,并坚决反对《征求意见稿》“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等相关内容。
“按主食标准使用添加剂,不符合行业实际。”这是《挤压糕点》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参与企业间所达成的一个共识。
记者注意到,在团体标准发布实施研讨会上,有来自安徽、江西、四川、辽宁、湖南、湖北……多个省份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值加在一起超过百亿。
“如果算上未直接参会的支持者以及主产区湖南省平江县,在总计500多亿产值的辣条行业,团体标准的支持者绝对超过半壁江山。”李意龙说。
不过,如同《征求意见稿》在制定过程中没有邀请湖南企业代表参与类似,在团体标准参会的企业名单里,也没有看到河南辣条企业的身影。
“以前,辣条在省外销售有时候得不到认可,因为不符合当地的地方标准。”李意龙认为,团体标准的第一个作用就是打破了省份的界限,尤其是在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地方标准彼此“打架”的情况下。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标准化法》,团体标准是在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的质量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果辣条国家标准出台后,仍然沿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与团体标准出现相互“抵触”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置呢?
对此,李意龙说,制定团体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形成一个适合行业生存、符合食品安全的统一规范,当然也希望借此让国家标准制定者了解更多的行业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