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7月3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农用地标准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创造性提出了两条线(即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修订思路。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对此类农用地,应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农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管制值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高。对此类农用地,原则上应当采取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
城市建设用地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这两类土地分别对应不同的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管制值的,对人体健康通常存在不可接受风险,需要开展修复或风险管控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