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一则“我国青藏高原养殖三文鱼已占国内三分之一市场”的新闻引起争议。有人说,青藏高原养殖的是“虹鳟”,并非“三文鱼”。虹鳟到底是不是三文鱼?生吃是否安全?这曾引发广泛讨论。而就在这两天,虹鳟、三文鱼的话题再一次引发关注,原因是一份《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发布,把虹鳟算作三文鱼。
这份团体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三文鱼”的定义,即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粉鲑等。这份团体标准相当于为5月底那次“三文鱼之争”给出了“答案”,而答题者是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13家相关企业。这份团体标准的出台有何依据?能否解答消费者所担心的生食淡水鱼安全问题?
《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的公布,可被视为对今年5月“三文鱼之争”的回应。《生食三文鱼》编制说明(报批稿)中提到:目前生食三文鱼产品在进出口以及国内流通时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规范、管理、约束和引导……尤其是今年5月底的国产三文鱼事件,引起了广大消费者对国内三文鱼寄生虫问题的担忧,不仅对产业和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对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这份团体标准划定了安全底线,不过,团体标准中关于虹鳟属于三文鱼的权威性却受到质疑。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所谓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既不是国家标准,也不是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没有质监局给的标准文号,它就永远只能是企业内部的生产标准。而这个标准要想生效,必须报相关部门备案。
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来说,团体标准高于行业标准,而低于企业标准。有的企业为了创品牌,会把标准制得很高。对于团体标准而言,不能采用单一的企业标准,容易造成垄断。
这份团体标准中除了对三文鱼的定义和寄生虫作出规定外,对产品标签也作出明确要求,预包装产品标签、营养标签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标注原料鱼产地以及种名,让消费者清楚原料鱼来自哪里,并知晓产品商品名及种名。换言之,按照这个团体标准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上,应写明三文鱼(大西洋鲑)或者是三文鱼(虹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