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日前出台《江苏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统筹推进示范带动。到2020年,江苏省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优化、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效应充分显现、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提供更多“江苏经验”。
深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是试点的首要任务,江苏省将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构。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等制定中引用先进、适用标准。同时,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标准的申报、制定、实施、监督全过程,举办扬子江城市群标准化论坛,提升江苏标准化工作影响力。
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是改革试点的重要保障,涵盖标准转化、标准实施、标准监督3个方面。在标准转化机制方面,建立重大战略试点经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科技专项研究成果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的长效机制,促进更多先进的江苏地方、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在强化标准实施机制方面,开展传统产业标准提升、新兴产业标准对标国际等活动,在部分领域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在构建标准监督机制方面,加强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过程的监督指导,从源头提高标准质量水平。
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是改革试点的实现路径,重点聚焦10个方面,包括“标准化+”江苏制造、科技创新、消费升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现代服务业、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比如:
“标准化+”江苏制造,加快制定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江苏精品标准,积极参与智能制造国家标准体系建设;
“标准化+”科技创新,瞄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以标准为载体复制推广新技术、新模式;
“标准化+”生态环境,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制定消费品能耗等级、包装等级和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等标准;
“标准化+”工程建设,完善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标准,制定特色小镇建设、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等标准;
“标准化+”社会治理,细化明确行政权力、“不见面审批(服务)”等清单,抓好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环节标准制定。
江苏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开展改革试点
如皋创建国家基层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泰州等市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南京智能电网、徐州工程机械、苏州智能制造等建设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园区,宜兴环保产业园等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园区,扬州创建全国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淮安周恩来纪念馆开展国家红色旅游标准化试点,南通深化全国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镇江开展国家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江阴创建全省集成改革综合标准化试点,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快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标准化建设。
改革试点中,将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增加标准化人才供给、推动江苏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供给支撑能力。江苏省质监局将牵头建立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标体系,纳入质量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建立改革试点评估机制,加大经验推广和问题整改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