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各大商场里充斥着各种带着英文logo的商品,消费者乍一看以为是国外的品牌,仔细观察后发现原来是一个国内的产品。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呼吁,汉字商标使用应纳入强制标准。国内市场在产品上应该使用“汉字”商标,以更加清晰、易懂的方式展现各类产品的品牌属性。
潘保春
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制定商标法的目的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作为产品的重要标识是特定产品内在信息的外在化体现,其核心价值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商标必须遵循内容全面、准确、易懂、标注清晰、牢固等原则。
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超过8%是因为商标使用不规范、误导消费者。潘保春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商场假“洋品牌”甚至超过9成。“国内一些商家有这样的做法,归根结底是文化的不自信。实际上在大部分国家人民的心目中,一个外来语的名字在感觉上总会显得更加神秘而且更加高端。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又会特别明显。”
“这种现象的存在极易诱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从而造成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等,有失公平交易原则。甚至因此导致恶意欺骗消费者的现象时有发生,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潘保春建议,国内市场在产品上应该使用“汉字”商标,以更加清晰、易懂的方式展现各类产品的品牌属性。同时,汉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母语文字,也是迄今为止连续使用时间最长的文字,是中华文明世代传承的标志,使用“汉字”作为商标,符合中国新时代文化自信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