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记者从宁夏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发布公告称,由宁夏环境监测院起草完成的《宁夏富硒土壤标准》DB64/T 1220-2016及《宁夏富硒农产品标准(水稻、玉米、小麦与枸杞干果)》DB64/T1221-2016两项地方标准获批并发布实施。这也是宁夏国土厅首次提出并发布的相关领域地方标准,填补了宁夏富硒土壤及富硒农产品认证的空白。
标准明确,在宁夏区辖范围内,土壤硒含量只要达到0.222mg/kg之上即可称之为“富硒土壤”;富硒水稻、玉米、小麦的限值为0.04-0.3mg/kg,富硒枸杞干果的限值为0.01~0.1mg/kg。
基于富硒土壤标准,宁夏可以利用现有的富硒土地资源优化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服务地方农、副产品产业规划布局,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实现农牧业经济结构发展转型,为加强涉农产业助力精准脱贫提供有力支撑。而硒农产品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今后在宁夏区辖范围内种植、生产、销售富硒农产品的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凡在标签、标识中声称“富硒农产品”,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并在标签、标识上标明硒含量。同时,对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也将起到规范性作用,为政府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确保了富硒农产品的补硒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