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由内蒙古华蒙科创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生物质能有限公司等共同起草的《沼气发电机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由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李春生制定的生物质能标准体系审定会在内蒙古质检院召开,会议顺利通过了地方标准《沼气发电机组运行管理规范》和生物质能标准体系的审定。审定委员会由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内蒙古牧科禽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协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沼气发电机组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和生物质能标准体系审定会分别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和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贾利欣推广研究员主持,审定主任委员由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贾利欣推广研究员担任。
审定会上,主要起草人员就地方标准和标准体系制订背景、编制过程、反馈意见及标准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介绍。审定委员会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和质询,按照标准编写原则逐条逐句进行了多方修改,对地方标准和标准体系框架结构做出了优化调整,确保了地方标准和生物质能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地方标准《沼气发电机组运行管理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质能标准体系的制订,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内蒙古地区生物质能地方标准的建设,提高生物质能相关行业联动和管理质量,对促进内蒙古地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领域稳定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