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明起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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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 更新时间:2017-10-24 评论: 0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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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其中特别强调了“继续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
10月19日起,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正式开始实施。从此,作为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一次性塑料杯、碗、纸杯、纸碗、吸管等产品都要按此标准执行。
也就是说,新标准中将原来“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转变为“食品接触材料”,材料的范围扩大到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与食品接触的所有材料及制品。换句话说,现在只要与食品有接触的材料都在监管之中。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食品接触材料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中的一次性餐饮具因其清洁卫生、成本低廉、使用方便、利于回收等特点,逐渐成为了我们日常餐桌上的常客。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种类多、数量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武汉人每天早上过早的热干面碗、米酒杯、中午外卖送来的快餐盒、下午茶时的蛋糕盒、饮料杯、晚餐用的打包盒、还有配套的吸管、塑料勺等,我们每天都在使用大量的食品接触制品,其质量安全问题值得关注。
新国标与国际惯例接轨
“评价食品接触材料的卫生质量安全,主要是考察其含有的物质组分是否迁移、迁移量是否达到危及人体健康的水平,直接的考察方式就是检测与塑料包装接触过的食品中所含迁移组分的量,即为总迁移量,再与经过风险评估后建立的限量指标进行比较,做出是否安全合格的判断。”华中科技大学高分子专业官文超教授介绍,总迁移量在各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中均是评定食品接触材料卫生安全性的一个重要和基础的指标,具体在生产食品用塑料接触材料时,生产商为改善其性能往往会加入一些添加剂或助剂,这些添加剂或助剂连同聚合物单体、低聚物、大分子降解产物等在塑料包装与食品接触过程中会迁移到食品中去,从而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危害。
官文超教授说,该指标在美国FDA、欧盟称之为总迁移量、日本称之为蒸发残渣,我国以前的标准称之为蒸发残渣,此次按国际惯例改为总迁移量,检测方法也按照国际通行做法特意强调模拟实际使用条件进行检测,在可预见的使用情形下应选择最严苛的试验条件(如最高使用温度或最长使用时间),在尚无法确定使用时间和温度的情形下应选择有科学证据支持的最严苛的测试温度和时间。这种检测方法更科学、合理,也更严苛,其检测结果能更充分更真实地反映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这也就对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降低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对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监管将更严
今年正值食品相关产品新国标实施,市质监部门继续实施一流标准引领工程。支持优势企业主导或参与研制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该局组织食品相关产品联盟标准实施征求意见,向10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发放联盟标准关键指标征求意见表,走访150余家生产企业,
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起草联盟章程,确定联盟标准的关键指标和范围,制定联盟标准草案。同时要求各区质监部门今年10月19日后按照实施后的新国家标准重点对标签标识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同时,根据全市食品相关产品分布和规模及条件,市质监局调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思路和做法,确定了“抓两区、抓两头”(即抓两个重点区、抓生产源头和使用终端)推进质量提升的思路,对区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引导,加快推进全市联盟标准实施,抓标准立标杆,以标准引领质量提升。以生产条件符合与否为重点,加大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巡查监管力度,力求食品相关产品实物质量抽查总体合格率明显提高。
市质监局与标准化院联合开展了新国标宣贯培训,组织专家和标杆企业就如何做好新国标衔接工作进行了研讨。延伸食包产品用户终端抽查,防控因食品相关产品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与食药局部门联手强化对食品经营者使用一次性餐具的进货把关,探索食品相关产品从原料到消费全链条共管新机制,切实保护百姓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
新老国标的七大变化 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一、新国标由卫计委发布,普遍修订了标准名称,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扩大了适用范围,从“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转变为“食品接触材料”;除原有的塑料、纸、增加了金属、橡胶、涂料、玻璃、陶瓷和搪瓷材料及制品和设备,及可能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油漆、粘合剂、润滑油等;
三、原材料要求也更加细化,增加多个原料清单;
四、对于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的附录清单,新版GB
9685-2016增加了对各部分附录的使用说明、调整了附录A的结构。添加剂的品种由958种扩充到1294种,增加了原卫生部和现卫计委在2012年至2014年发布的5个公告中的物质,同时也删除了一些高风险物质;
五、新设立标准GB4806.1-2016标准,规定了总则、限量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信息即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19日。原料名称根据GB 4806.6-2016附录A中对于树脂名称的要求来填写。
六、GB 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于2017年4月19日实施, 代替11项现行国标(GB 16332-1996、GB 9689-1988 、GB 17326-1998、GB 9688-1988、GB 9681-1988、GB 14944-1994、GB 9687-1988、GB 17327-1998、GB 14942-1994、GB 9690-2009、GB 13113-1991)。均为卫生标准。将原标准中的蒸发残渣改为总迁移量,根据实际接触食品选择检验模拟物,修改了迁移试验条件,根据实际使用条件选择,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保留高锰酸钾消耗量限量,限量值按6:1进行换算;
保留重金属(以铅计)限量,限量值按6:1进行换算;
保留脱色试验。
七、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代替了GB11680-198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和GB 19305-2003《植物纤维类食品容器卫生标准》。未代替GB/T27590-2011纸杯GB/T27591-2011纸碗,适用范围扩大为各种食品接触用纸、纸板及纸制品;增加了纤维原料及添加剂的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有补充及修订,其中大肠菌群由小于30个/100g,改为50cm2不得检出;总迁移量与迁移实验方法的特殊要求与GB4806.7-2016一样。
批发市场和网店产品质量风险较高 质监部门“三个注意”提醒消费者
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全面实施后,消费者不仅需要关注产品的标签上是否标注名称、材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还需要关注有无“食品接触用”或“食品包装用”说明或调羹筷子标志、产品批号、使用说明(如使用温度、可盛装物质、可否微波等)、标签是否与其最小销售包装分离。食品接触材料都有其适用温度,若消费者使用时高于此温度范围,则材料中一些有害物质的迁移量可能会超出安全限量。
在这一次的新标准当中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过去的老标准中蒸发残渣改名为总迁移量。据介绍,总迁移量指的就是食品包装材料当中它的一些物质、成分是否会发生迁移,通过模拟实际食品包装材料在大家平时使用条件下,包装材料中的成分是否向食品里渗透,是否在规定之内,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
在新国标全面实施以前,市质监局曾进行了一次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几类食品相关产品的风险监测,共采集样品66批次,样品主要来源于主流市场销售产品和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此次风险比对结果显示,大型超市的产品质量较安全,但批发市场和网店产品质量风险较高。
新标准出台,市质监局以“三个注意”提醒消费者:
一:要注意产品的包装选择
大家在选购产品的时候,可以查看一下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的产品适用范围、适用的温度等等相关的信息。
同时选购的时候,大家可以选择外观比较光滑、平整、没有异味、易锈的产品,并且查看外包装上是否包含生产厂家的相关信息,生产许可证的信息等。
二:要注意产品使用的温度范围
我们在使用任何装食品的器皿时,一定要知晓它的使用温度,切记不要随便乱用,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出现。
举个例子,我们常用来喝水的一次性杯子有的是PE材质的或者是PP材质的,PE材质最高使用温度只有100度,PP材质的最高温度在130-140度。
大家经常喝的茶叶滤纸,其实它并不是纯纸张制品,它是纸和纤维材料,有可能是PE材料结合制成的,所以它对温度的耐受范围就有一定要求。
三:要注意产品标签标识是否明晰
所有食品接触用材料必须要标明食品包装用或者食品接触用,或者要加贴或者印刷上调羹筷子的标志。并且还应该标明材料的使用范围、使用温度、使用注意事项。
策划:武汉市实施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撰文:唐煜 胡琼之 董岚 叶青 邵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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