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了《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将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评估的精准度,方便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提高政府部门社会救助效率。
社会救助是一项兜底性的民生保障工作。杭州市早在1996年就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先后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支出型基本生活救助家庭、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单项社会救助政策,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但在具体社会救助实践过程中,杭州与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存在精准识别、政策衔接、操作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办法的出台将使评估更加精准。杭州在全国率先将传统的评估家庭“毛收入”转变为核对家庭“净收入”,明确规定可直接扣减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费用,从困难群众的真实需求出发,充分评估其家庭情况,准确判断家庭的贫困状况。
办法的出台将使评估更加简便。在赡养能力评估上,杭州在全国首创以赡养人的自诉承诺为依据,不需其提供繁琐的材料,事先告知其不诚信的严重后果,审核审批机关进行事后部分家庭核查,赡养人自诉承诺虚假的将记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办法的出台还将使评估更加细化。杭州将优化“四级救助圈”,根据困难程度,按“低保、支出型、残保、低边、低收入家庭”梯次性细化救助对象评估标准,为分层分类帮扶困难家庭打好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针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的评估,取消了13项需群众提供的证明类文书,改由部门之间以电子证照的形式提供,群众仅需提供身份证、申请(授权)书2项,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困难群众甚至还能“一次也不跑”,享受上门社会救助评估服务,家庭情况可以现场核实,比过去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