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国农药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共涉及食品中 2,4-滴等 433
种农药 4140 项最大残留限量。与 GB 2763-2014 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为:
——对原标准中吡草醚、氟唑磺隆、甲咪唑烟酸、氟吡菌胺、克百威、三唑酮和三唑醇等7 种农药残留物定义,敌草快等 5
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
——增加了 2,4-滴异辛酯等 46 种农药;
——增加了 490 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增加 11 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 10 项检测方法标准,变更 28 项检测方法标准;
——修改了丙环唑等 8 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
——将苯噻酰草胺、灭锈胺和代森铵的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
——对规范性附录 A 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干制蔬菜等 3 种食品名称,修改 1 项作物名称;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 B《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计生委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告 2016年第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