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发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71-2016)推荐性行业标准(民政部公告第397号),这是继《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58-201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MZ/T 059-2014)和《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MZ/T 064-2016)后,民政部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发布的第四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共同提出、研究制定。
《指南》针对实践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内涵不明、界限不清问题,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规范。提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是一种秉持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以社区为平台,以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与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为主要任务的专业活动。明确应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和社区居民需求,分类分层次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重点围绕老年群体、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服务需求,归纳总结了7大项、34小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内容。
《指南》明确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推进原则、流程方法、质量管理和服务保障要求。提出了需求为本、多方联动、专业引领、跨界合作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基本遵循。强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应按照需求评估、服务策划、服务执行和评估改进基本流程,综合运用个案、小组方法及社区分析评估、资源链接、动员参与和支持网络建设等方法,建立完善专业督导、风险控制、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与管理制度。
《指南》提出了社区社会工作人员配备使用的一般要求。明确“社区社会工作者”是指专职从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人员,规定社区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是“获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强调了社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职”和“专业”特性。
《指南》作为我国第一个全国综合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为各地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发设置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评估社区社会工作成效提供了依据,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站点和广大社区社会工作者规范服务行为、提升专业服务质量、建立行业公信提供了参考。对系统规范我国社区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合理配置使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资源,增强社区社会工作系统性、科学性与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起草组着力开展标准解读和宣贯工作,推动《指南》发挥实效、落到实处。
相关链接:民政部公告
第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