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了《常规燃煤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你单位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回函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起草人与您联系。
联系人:陈海红
电话:18910352192
E-mail: chenhh@cnis.gov.cn
附件1:《常规燃煤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国标标准意见反馈表
2016年10月15日
附件:
《常规燃煤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函.pdf
常规燃煤发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20161015.pdf
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