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新青瓷系列国家标准,具体对《日用青瓷器》《陈设艺术青瓷器》《纹片釉青瓷器》《青瓷包装容器》四部分系列标准修订完善,新标准将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宜兴检验检疫局陈坤怀调研员介绍,现行的青瓷系列国家标准于1985年开始调研准备,1989年发布,由当时的宜兴青瓷厂、浙江龙泉瓷厂、江苏省陶瓷研究所共同制定,截至目前已沿用20多年。随着青瓷生产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技术,以及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原青瓷系列国家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国青瓷生产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
2013年3月,国家标准委员会启动了青瓷器系列国家标准修订工作,2016年4月8日,由国家标准委员会专家、宜兴检验检疫局相关专家,以及相关青瓷生产企业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青瓷系列国家标准实施推进会在龙泉市召开,并最终敲定新青瓷国家系列标准。
此次修订的新标准对青瓷器的产品质量等级进一步明确,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两种;检验规则上,对产品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不合格品数(记件法)检验;《日用青瓷器》部分修改了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规定,增加了微波炉适用性、冰箱到微波炉适用性、冰箱到烤箱适应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陈设艺术青瓷器》部分增加了吸水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新青瓷系列标准的实施,将规范青瓷产品标准化管理,对提升整个青瓷产业的产品质量发挥积极作用,实现青瓷行业发展的供给侧改革,也将对产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