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从消费品的设计和制造环节开始保证消费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制造安全消费品指南》,日前已完成了征求意见工作。从反馈的意见看,该标准有望在2009年一季度内完成制定。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工业与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研究所杨跃翔博士介绍,这项标准是在我国消费品安全事件影响了广大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我国出口消费品被频繁召回影响了“中国制造”形象以及我国出口贸易形势变化的背景下提出和组织制定的。 据介绍,通用要求和过程要求是这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通用要求从企业管理的消费品安全方针、组织机构、人员培训、记录、文件控制、纠正措施、内部审核7个角度,提出了建立消费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过程要求从消费品的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的全过程,提出消费品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和改进措施。从制造商角度,强化了制造更安全消费品所需要关注的管理要求。管理指南包括设计评审、采购控制、生产控制、交付、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和改进内容。 据了解,消费品安全危害的原因可分为人为原因、环境原因和消费品本身原因。消费品本身的安全隐患是导致消费品安全危害的最主要原因,而消费品安全问题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消费品设计不合理、制造过程中消费品安全问题考虑不足造成的。这项标准正是从消费品设计和制造这个关键环节入手,抓住不安全消费品产生的源头,着手解决消费品安全问题。 有关机构针对消费品安全问题的调查显示,消费者对某种消费品的日常使用习惯,短期内发生显著改变的可能性很小,教育培训消费者合理使用消费品的作用有限。但是,在设计和制造消费品的时候,制造商有能力把人与环境的因素考虑进去,提高消费品安全性能,减少引起消费品安全危害的产生。这项标准的提出和立项,意味着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标准的组织制定机构认识到,通过合理设计和制造来提升消费品安全性能,是解决消费品安全危害问题的有效途径。 据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这项标准实施的主体即我国制造业的很多企业,已经建立并正在实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这些体系已经包含了保障消费品安全的许多内容。但现有的消费品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组织,没有明显反映消费品安全的特点,缺少针对消费品安全性的详细要求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因此,有必要针对消费品安全的特点,提出一套系统而全面的制造安全消费品的模式。虽然制造业范围很广,消费品种类繁多,但是在制造安全消费品方面,有一些适用于各个行业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的实际应用还应考虑消费品的特性,包括消费品的复杂性和具体用途。具体实施时,绝大多数制造商并不需要建立新的全面和系统的制造安全消费品的模式,只需要对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加以补充、完善即可。 杨跃翔认为,与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比,这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从消费品安全设计角度增加了设计评审的要求,目的是通过对消费品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对消费品的材料、构造、包装和标签进行检查,确定消费品的潜在危害,有利于在设计阶段就考虑消费者适用情况和消费品使用环境因素,从而提高消费品的安全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