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通报了2008年第四季度我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结果显示,我区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合格率为65.6%。 据该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升空类产品存在不可修复的致命缺陷是超药量,存在可修复的致命缺陷是引火线点燃时间短。存在安全性能重缺陷是内外包装标志内容不全;组合烟花类产品存在不可修复的致命缺陷是低炸、炸筒。存在安全性能重缺陷是产品标志内容不全(无产品级别、类别、药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无内外包装、引火线点燃时间过长。存在安全性能轻缺陷是未安装备用引火线。存在质量性能的重缺陷是断火;小礼花类产品:存在安全性能重缺陷是产品标志内容不全。 据了解,造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负责人及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深入细致地学习、宣贯烟花爆竹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相关国家标准中要求的内容掌握的不够,理解的不深。个别生产企业只追求产品数量,忽视产品质量,不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内外包装标志是引导燃放的重要依据,多数企业对产品内、外包装标志不重视,在制作标签标识时不按标准要求印制。(文/北方新报记者 刘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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