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对三轮汽车的燃料消耗进行限定。这项标准以百公里油耗作为三轮汽车的燃料消耗考核指标,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了32个强制性限值。
这项标准即《三轮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GB21377-2008),是与《节能法》配套的一项重要标准,已于1月2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符合标准要求的三轮汽车需通过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检查两项考核。这两项考核指标分别针对三轮汽车不同最大设计总质量,等速行驶和多工况循环两种运行状态,还区分了单缸和多缸柴油机,共有32个燃料消耗量限值。仅仅从数字上看,其中最小的限值为百公里3升,最高的限值为百公里6.8升。前者是对等速行驶,总质量小于等于1000千克的多缸柴油机三轮汽车通过型式认证的限值;后者是对多工况循环下,总质量大于等于2000千克的单缸柴油机三轮汽车通过生产一致性检查的限值。
该标准的发布适应了我国三轮汽车行业发展的需要。据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农用运输车辆分会统计,2007年,我国三轮汽车总产量达170万辆。随着适合农村物流需要的专用化、个性化车型的开发,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的加快,东部、中部一些省市的三轮汽车市场仍然有不小的空间,西部地区更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2007年,我国三轮汽车排名前10位的企业占总产量的94.35%,较高的行业生产集中度是实施这项标准的一个良好的条件。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咸胜介绍,该标准从型式认证和生产一致性检查两个方面对三轮汽车百公里燃料消耗量限值进行考核,还针对不同最大设计总质量的三轮汽车分别给出了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和多工况循环燃料消耗量两个限值。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是在规定的行驶条件下和规定的距离内,三轮汽车按指定的车速作等速行驶时,每百公里的燃料消耗量。多工况循环燃料消耗量是在规定的测量条件下和规定的距离内,三轮汽车按指定的工况和程序连续行驶时,每百公里的燃料消耗量。张咸胜解释说,用等速燃料消耗量便于测试和评价燃料消耗,但三轮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经常处于加速、减速等非稳定行驶工况,因此规定了多工况燃料消耗测量。
据介绍,在起草这项标准前,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对三轮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评价指标、三轮汽车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进行研究,同时开展了对三轮汽车燃料消耗量进行统计分析等基础性工作。标准开始起草后,又对8个车型系列的三轮汽车燃油消耗量按已经确定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进一步验证了评价指标和测量方法。标准中的限值,是以统计和分析20家企业提交的145组车型的燃料消耗量为基础。以单缸三轮汽车燃料消耗限值的确定过程为例,首先计算出燃料消耗的平均值,如果按平均值作为油耗限值,三轮汽车大约82%的车型在该限值范围内,为加强节能力度,促进三轮汽车企业采用节能技术和三轮汽车行业的技术进步,最终确定的燃料消耗限值,是以保证70%左右的车型在确定限值范围内为目标,也就是说,按照这个限值,目前生产的30%的单缸三轮汽车将不符合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多缸三轮汽车的情况也应大体一致。但在确定三轮汽车等速平均燃料消耗和多工况燃料消耗时,标准中的生产一致性检查比型式认证放松了5%。
标准要求,自实施之日起,凡进行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的三轮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在实施日期之前,可以按照本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型式认证的申请和批准。对于按本标准要求通过型式认证的三轮汽车,其生产一致性检查,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自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后一年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三轮汽车,其燃料消耗量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生产一致性检查限值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标准的适用范围已明确,本标准规定的三轮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只是第一阶段的限值,而且并没有要求分阶段实施。张咸胜说,国家已将三轮汽车纳入汽车管理的范围,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进一步探索出既适合三轮汽车自身特殊性,又能实现与汽车接轨的燃料消耗评价体系和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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