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消费知识和法律素养的不断提高,现在许多消费者在商店选购袋装食品时,通常首先都会通过产品标识看是否处在保质期内来判断能否食用。但是招远工商局的执法人员近期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却发现,这种判断也会出现失误:有的外包装袋上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一应俱全,并且标注显示还处在保质期内的面包、糕点等,却是早已过期了的食品。
4月上旬,招远市工商局组织各乡镇工商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各食品经营店进行每周例行一次的食品安全质量检查。在一家副食品店内,当执法人员随手拿起一袋面包进行检查时,发现面包皮上有一些黑色的小霉点,照此来看,这袋面包应该早已超过了保质期限,但是让执法人员不解的是外包装袋上贴着的标签却显示保质期是到5月1日才到期,再检查该店出售的其它食品,又发现两例相同问题。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厂家故意把保质期期限往后延迟还是商家存放方式不当导致食品提前过期?
经过执法人员调查询问,最后了解了实情。原来,以前上门推销的小商贩送过来的食品包装都没有贴上显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的标签,每次被工商人员查到,都被予以撤柜处理。后来,这些生产厂家针对这种情况做了改进,制作好了食品标签,但是把这些标签交由经销商来粘贴。而这些经销商为了贪图省事,则将食品和标签一并送过来让经营户自己来粘贴。
一店主取出一沓标签对执法人员说:“你看,这就是他们今天送来的食品标签,还剩下很多没用完”,商家向执法人员出示的一沓标签,据粗略估算还剩余70多张。而这就带来了新的食品安全隐患:即食品标签上的保质期已经过期,商家只要用这些多余的标签将旧的替换掉,就能够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堂而皇之地继续销售。
执法人员随即对其它商店进行检查,又在另外几家商店内发现同样的情况。在三天集中巡查行动中,执法人员总共查获50多公斤过期食品并当场予以销毁,并对涉嫌违法的商家下达了行政预警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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