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实施的《快递服务行业标准》竟成了某些快递企业推卸责任的借口。昨天,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近来屡屡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快递企业以执行新实施的《快递服务行业标准》(简称《标准》)为由,降低了对遗失快递物品的赔偿额。
调查:快递赔偿大缩水
市消保委告诉记者,原先一些快递企业向消费者承诺:对于未采取保价寄递的信件,如在运输环节中遗失,将给予200到300元不等的赔偿。现在,他们却以“贯彻执行《标准》相关规定”为由,将承诺中的赔偿额度降低为快递费用的3倍,甚至更低。
昨天,记者拨通沪上一家大规模快递公司申通快递的电话,以消费者的身份做了一番快递赔偿的暗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保价寄送则按照保价赔,如未保价则按照消费者所付的快递费用2倍来赔。在上海地区送一份快递需要10元,弄丢的赔偿金为20元。去年的索赔金额是200多元,“去年快递标准并未出台,今年是按照标准来赔的”。
提醒:企业做法不公平
“这种做法只是企业的借口,是完全没有依据的。”市消保委表示,《标准》并没有就快递企业遗失物品后给予多少赔偿的数额进行直接规定,只是说“参照现行的《邮政法》”,因此快递企业不能以此为理由降低赔偿额。
市消保委指出,这种行为违反了“消法”关于“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赔偿标准完全是这些企业钻了《标准》没有规定赔偿数额的空子,擅自减轻责任。”市消保委表示,服务费没有降,对企业来说没有任何风险;而赔偿额降了,无疑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风险。因此,这样的做法对消费者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
对此,市消保委希望相关企业改正错误,纠正这种不当行为,并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采取措施,制止此类现象在业内蔓延。
支招:不满赔偿可投诉
“对于这种不诚信的企业,消费者有权不予选择。事后赔偿方面,企业如果做出对消费者不公正的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投诉至消保委解决。”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表示,消费者在快递贵重物品时最好约定保价服务,以防物品灭失、损毁后无法获得足额赔偿。万一未保价而导致贵重物品丢失,对快递企业的赔偿额不满,可投诉至消保委,由消保委根据《消法》协商解决。
同时,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快递重要单据证件时应当选择信誉好的公司,以免损失难以挽回;在寄递和签收快递物品时要与快递人员一起验视物品,并在快递单据上写明物品情况;妥善保管消费凭证等证据,一旦遭到快递企业拒赔,应当据以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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