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排放测试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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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HJ 1477-2026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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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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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确定轻型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排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轻型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本标准适用于轻型汽车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检查中的实际道路行驶排放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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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 for real driving emissions measurement of light-duty vehicles |
| 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Z64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50移动源排放限值 |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
| 实施日期: |
2026-09-01
即将实施 距离实施日期还有76天 |
| 起草单位: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轿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国家客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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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控制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确定轻型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排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轿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国家客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6年5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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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要求2
5 测试程序4
6 测试有效性校验和排放结果计算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PEMS设备技术要求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行程动力学状态校验方法4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行程累计正海拔高度增加量的计算程序51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排放量计算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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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 18352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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