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 |
|
标准编号:GB 21522-2024 |
标准状态:即将实施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抽采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井工煤矿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控制与管理,以及新建井工煤矿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控制管理。 |
|
|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甲烷排放控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在保证煤矿通风安全的前提下,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抽采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8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调整了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排放控制要求;
——增加了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排放监控位置要求;
——修改了煤层气(煤矿瓦斯)的利用和销毁要求;
——修改了监测要求;
——增加了紧急情况的管理要求。
新建井工煤矿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现有井工煤矿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自 2027 年 4 月 1 日起,其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中的相关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2 月 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
|
|
前言Ⅱ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抽采要求2
5 排放控制要求3
6 监测要求4
7 实施与监督4 |
|
|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40881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GB 41022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GB 50471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
AQ 1027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AQ 102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 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 6204 瓦斯抽放用热导式高浓度甲烷传感器
NB/T 10182 煤矿用激光甲烷探测仪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