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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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26132-201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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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5.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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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硫酸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硫酸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硫酸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冶炼尾气制酸和硫化氢制酸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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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
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硫酸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硫酸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硫酸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科技大学、中国硫酸工业协会、南化集团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 年9 月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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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 污染物监测要求7
6 实施与监督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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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70-1987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19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19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4-19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488-1996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0-2000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84-2001 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9-2007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7-2009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 488-2009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44-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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