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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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Z/T 329-202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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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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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原则及归因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GBZ 2.1已建立工作场所空气中职业接触限值的化学有害因素所致的慢性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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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agnostic standard for occupational chronic chemical poisoning—General guideline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发布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实施日期: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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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 |
起草人: |
孙道远、张静波、刘杰、冀晓丽、李艳萍、吴菲、闵珍、赵红宇、戎艳、张巡淼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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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道远、张静波、刘杰、冀晓丽、李艳萍、吴菲、闵珍、赵红宇、戎艳、张巡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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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T 157 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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